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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南海校区教学楼光蓬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5-21 00:00:00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南海校区教学楼光蓬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S2018051

1.招标条件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南海校区教学楼光蓬维修项目已由 粤轻院校会纪[2017]17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南海校区1号教学楼

2.2 项目建设规模:南海校区1号教学楼光蓬维修项目,光棚面积约2600㎡(需将现有钢结构及玻璃拆除,重新制作安装钢结构,玻璃需尽量保持完整,以便再利用),外墙维修面积约:4000㎡(具体内容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 计划工期:11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若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延误的,则每延误一天,发包人将对其收取合同价的千分之一违约金。

由于施工工程在学校内范围进行,承包人必须接受学校约束和监督,所有施工人员按学校要求办理出入登记证,施工班组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居住。施工材料及设备只能在学校非正常教学时间进出,并提前向学校报备,经学校方面同意后才能进出;施工期间尽量减少噪音以免影响学生正常上课。因教学期间及学生安全等因素而造成阻止误工、受损返工,另行安排开工日期等,承包人投标报价时须综合考虑,发包人将不再为此增加任何费用。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备案预算总价:

2.4.1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南海校区教学楼光蓬维修项目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光棚面积约2600㎡的现有钢结构及玻璃拆除,重新制作安装钢结构,及教学楼外墙渗水墙面重新刷漆、维修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2.4.2招标备案预算总价:本项目的招标备案预算总价为人民币 3571163.6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单位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原件附在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中,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下载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未拖欠员工工资(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原件附在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中,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下载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狮山镇博爱路10号)】购买,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5.2报名指引: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先到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现金缴款单到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狮山镇博爱路10号)】 报名并领取报名回执。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收款单位: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②收款单位账号: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河工业园支行;

③收款单位开户行:44001470513053004922;

④款项来源:轻工光蓬维修。缴款单上“缴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必须写,请填写“广东海外”。

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狮山镇博爱路10号)】

电话:0757-86680001      联系人:杨小姐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8688449045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6.8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16:00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递交投标文件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年6月26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8年6月26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8年6月26日9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狮山镇政府副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出席人员要求:

7.3.1 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3.2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到场,开标时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3.3授权代理人和特定人员如为同一人,特定人员必须全程出席开标会议。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相关人员证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担保银行汇款凭证、社保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回执。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相关证照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回执除外)放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格式详见附件三《证照原件登记表》),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待开标会议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并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出示由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具的报名回执原件,否则招标代理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广东海外建设监理  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地址: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东楼701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3902386452

     联系电话:18688449045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020-2881755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5226854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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