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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加工中心操作工等11个职业高级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 2007-9-6 9:24:15]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了配合各地开展高技能人才鉴定考核工作,加强高级考评员队伍建设,我中心将于9月20日至9月23日在广州举办中式烹调师等11个职业高级考评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
  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美容师、美发师、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数控车床操作工、数控铣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
  二、培训内容
  1.技师评聘制度的建立完善与改革发展;
  2.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
  3.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规程及考务管理要求;
  4.相应职业鉴定标准、鉴定规范、考评方法和评分标准;
  5. 工作业绩评定、论文撰写指导、论文答辩、面试的有关要求。
  三、培训对象
  参加本期培训班的人员,必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本专业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具有本专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时,还应取得考评员资格并具有1年以上实际考评工作经验。
  四、证卡颁发
  经参加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高级考评员证书、胸卡,作为受聘高级考评员的资格凭证。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每人500元(含师资费、场地、设备材料损耗、教材资料和证书工本费等),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费用每人200元/天(含两正餐一早餐);广州本地走读学员为每人40元/天(含一午餐)。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六、时间及地点安排
  报到时间: 9月 20日下午3时。
  培训时间: 9月21 日至9 月23 日。
  报到及培训地点:广州市滨江东路795号新珠江大酒店( 地图见附件3)。
  联系电话:020-34255335(总机)。
  七、考核安排
  培训结束后学员须统一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公共知识(含职业道德、政策法规和专业理论知识)
  2.专业技能实操模拟考评
  以上两部分均达到60分或以上为合格。
  八、提交资料
  各学员在报到时必须提交以下完整资料:
  1. 已填写好的《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推荐表》(附件1);
  2. 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复印件或职称(高级)证书复印件;
  3.学历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免冠小一寸近照2张 (彩色黑白均可) 。
  九、注意事项
  1.报名确认。各市鉴定中心及有关单位必须在9月11日前将参加本次培训班的人员名单回执(附件2)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务科,以便我中心安排食宿。
  2.联系方式。联系人:何玉婷;联系电话:(020)83183649;传真电话:(020)83310051、83340592;地址: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广东省就业服务大厦5楼,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务科,邮编:510115。
 
  附件:点击下载
     1.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推荐表
     2.参加高级考评员培训班人员名单(回执)
     3.新珠江大酒店交通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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